凯旺科技董秘回复:请您参考学习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》,公司互动易不做规定性文件解读

本站消息,凯旺科技(301182)08月1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。

投资者:根据相关规定:持股超过5%的股东在减持的需要公告,请问是总股本的5%,还是流通股的5%

凯旺科技董秘:尊敬的投资者您好,请您参考学习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》,公司互动易不做规定性文件解读,感谢您的关注。

以上内容由本站根据公开信息整理,由算法生成(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),与本站立场无关,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。本文为数据整理,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,投资有风险,请谨慎决策。